公眾責任保險
我們提供的公眾責任保險保障投保人因疏忽或不當經營而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害、死亡或財產損失而所需負擔的法律賠償,包括參與訴訟中所須支付的費用和支出,如投保人事先書面同意書等其他支出。
根據澳門法例規定,因廣告品或宣傳物引致第三者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受傷者可要求投保人賠償,且僅限於保單所指的限額以內。
裝置宣傳物及廣告物民事責任保險(招牌保險),保障受保人因懸掛室內或室外的招牌而造成第三者人身傷害和導致財物損失而所需負擔的法律賠償。
備註:
只有以上提及資產的擁有人、共同擁有人、託管人、債權人或法律上的相關利益者,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其他人並不會有投保的權利和保障權益。
以上非人壽保險產品由滙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承保,並由滙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滙業保險代理人分銷。
如有任何疑問,可聯絡滙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查詢: